封建社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59页(622字)

以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奴隶社会瓦解的基础上产生,是人类历史上继奴隶社会之后的又一个人剥削人的社会。有两个互相对立的基本阶级,即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农民(或农奴)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土地,因此不得不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对地主阶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收取地租,地租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之分。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其特点是以封建庄园或一家一户为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活资料和部分生产资料自给自足。与奴隶制相比,封建生产关系使农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有自己的私有经济,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力得到发展。在封建社会,铁制劳动工具得到普遍使用,农业、畜牧业等都得到较大发展,城市中的商业和手工业也日趋发达。到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萌芽。封建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皇帝或国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以下分封为许多等级,建立了一整套封建官僚制度,用以巩固封建统治。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剥削和等级制度、宣扬封建道德为特征的地主阶级思想。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引起农民的不断反抗和斗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封建社会为资本主义社会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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