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渐变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51页(545字)

是一种关于地壳运动变化方式的地球演化理论,是地质科学上的一个重要理论。它的出现,使地质学的研究从单纯搜集地质资料的“胚胎”阶段进入了科学理论的阶段,是地质科学史上一个重大转折。地质渐变论认为地球是屡经变化的,至今仍然不断变化着;地球的这种变化是渐变的,永久不息的;造成地球运动变化的原因不是超人的力量而是自然力量长期、缓慢的综合作用的结果。依据极其丰富的地质资料证明,地球内部的力量和外部力量的合力,即江河、海流、潮汐、风雨、冰雪、火山、地震等自然综合作用的不断的渐进、积累的结果,促使了历史的和目前的地球表面的侵蚀、沉积、褶曲、升降、搬迁,今日地表的状况是过去长期一连串前后相继事变的结果。

地质渐变论强调地质变化的过渡形态及其前后联系,对于主张地球演变没有历史联系,只是一堆前后无关的突然灾变之集合的灾变论是一个猛烈的冲击。它最终把上帝从地质学中驱逐了出去,为地质学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恩格斯高度评价地质渐变论是第一次把理性带进了地质学中,把历史引入了科学。地质渐变论还为生物进化论的建立铺平了道路。地质渐变论是由英国地质学家赖尔在1830年出版的《地质学原理》一书中首次系统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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