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62页(376字)

是以生产生产资料为主的各工业部门的总称。属于重工业的工业部门有燃料、电力、冶金、机械、建筑等工业。重工业的产品大部分用来满足生产需要,也有一部分供生活需要,如民用电力、煤炭等。重工业是为农业、轻工业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提供机械装备、燃料动力和原材料的生产部门。它所提供的生产资料是进行社会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也是提高社会生产率的基本条件。所以,重工业是实现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重工业的特点是:生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装备复杂、有机构成高。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在安排重工业的发展规律和速度时,应当遵循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协调发展的原理,把可能与需要结合起来,搞好综合平衡。因此,要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必须处理好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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