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72页(559字)

是指通过造林和营林以获得林产品和其它多种经济效益的生产部门。它包括造林、营林、森林采伐、木材运输、加工综合利用等多种生产活动。林业按其作用不同,可分为用材林、特种经济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木本粮食林、木本油料林和薪炭林等。

林业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提供各种林产品,如木材、造纸原料、桐油、生漆、软木、松香、木本粮食、木本油料等;二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于调节气候防止和减轻风沙干旱危害,对于控制和防止水土流失,减轻洪涝灾害,改善水利条件,对于净化空气,保护和美化环境,增进人们身心健康都有重要作用。

林业的主要特点是:生产对象是多年生的植物群落,生产周期长,见效迟;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差别大;对自然条件要求比一般农作物低,单位面积的劳动耗费量比较少;具有公益性,不仅为生产单位提供产品,而且在调节气候美化环境方面有益于整个社会。

我国林业还很不发达。目前森林覆盖率只有12.7%,低于世界平均数(22%),而且分布不均匀。这与我国农业的发展、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极不相适应。因此,发展林业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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