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致华侨社团公开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2页(222字)

1938年第八路军(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号召华侨社团支援祖国抗日的公开信。由八路军驻湘代表周恩来、叶剑英,驻粤代表潘汉年、廖承志签署。主要陈述:八路军英勇进行抗日游击战的概况;该军缺乏军械、给养,及前线伤亡惨重,尤其缺乏药物和外科用具;日军遭重创后大肆报复,竟施放细菌弹、毒气弹,企图消灭八路军。最后号召华侨社团速予合力制止此种凶残的兽行,并予以购置防毒防疫用品、棉衣、药物等经济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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