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限制外籍人营业法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48页(209字)

法属达加斯加当局关于限制外籍人营业范围的法令。1932年6月21日颁布。主要规定,外籍人非经核准,不得经营下列各项业务:税关业务及运输业;船务公司或代理;移民局职员或代理;保险业;各种大企业及事务所;介绍所、荐人馆及征工会;供应船上伙食;旅馆、酒店;电影业及电影院;运输业及交通工业;测量或绘图师;军需业或军火商人;无线电事业;报馆业或书店;珠宝店;银行或找换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