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私会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1页(499字)

来西亚华人帮派秘密组织。又称*公司。1790年后在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陆续成立。初期为同乡互助福利团体,后渐演变为互相争斗的行帮组织。19世纪,被英国殖民当局利用以招募华工。分为洪盟(三合会或天地会)和汉盟(督公)两大派系。主要私会党有*义兴、*海山、*义福、*大伯公等。会员入会时须宣誓,互称兄弟。除会员外,不得将会内之事向任何人泄漏。不欺骗或偷窃兄弟之物,不引诱兄弟之妻女姐妹。若行动不轨或有触犯条例之举,必须到会中受罚,不得向政府自首。对被政府缉捕之兄弟,应尽力协助其逃走。会党间常发生械斗。1869年,英国当局颁布镇压危险社团法令,规定所有私会党必须向政府注册。1882年修订法令后,不准私会党注册。1889年明令取缔,但未能禁绝。20世纪初,分化为洪盟和华记集团两大派。1908年华记在新加坡成立后,发展到吉隆坡、马六甲、槟榔屿等地。洪盟历史悠久,人数众多,但内部派系斗争复杂。日本侵占马来亚期间,未发生私会党械斗。战后,私会党作用日益减弱。1969年马来西亚发生五·一三事件后,被禁止活动,但到1987年仍有约90个华人私会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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