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镇大屠杀案
书籍:世界华侨华人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71页(522字)
又名中国人大屠杀案。1885年9月2日发生在美国怀俄明准州(Wyoming Territory)石泉镇的排华暴行。自1875年,美国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所属石泉镇煤矿开始雇佣华人矿工。至1885年,该矿有(英格兰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斯堪的纳维亚人及少量归化白人)矿工150名,华工331名。会当19世纪80年代美国排华高潮,石泉镇的白人矿工多参加排华组织劳工武士会(The Kmghts of Labor,或译劳工骑士团)。由于华工未参加彼等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致使罢工失败,遂起怨恨。9月2日晨,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开始对六号矿坑的华工施以暴力殴袭。下午2时许,150余名持枪暴徒更袭击该镇华埠,杀掠纵火,将华埠夷为平地。并迫使数百名(一说六七百名)华人四处逃难,流离失所。此次惨案,共杀害华人28人,伤15人。事件发生后,美国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仍坚持继续雇佣华工,而美地方当局竟以无法确指罪犯为借口,将被捕暴徒一律释放。对中国方面多次要求赔偿的外交交涉,也置之不理。直至引起粤省公愤,传将报复,方有所顾忌。1887年2月14日,美国会通过以抚恤名义赔偿该案华人损失147747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