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子女在高校毕业生分配中的照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74页(247字)

中国政府侨务政策。全称关于在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中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1983年5月28日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教育部签发。主要内容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取得县以上侨务部门或华侨农场出具的有关身份证明后,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其父母或配偶在国内的,在服从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分配到父母或配偶所在地区工作;父母不在国内的,如本人有合理的要求,也可以根据情况在分配地区上适当考虑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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