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有海外关系干部的六条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201页(274字)

1970年“四人帮”在广东炮制的错误决定。共6条。主要内容有:“凡是有港澳、海外关系的干部,不管亲属从事什么事业,如果经过教育,仍然保持政治、经济联系,要从严处理”,“要视情况进行必要的批判斗争教育,并要进行审查(严重的要清理出队,有的退职)”。今后“一律不吸收有海外、港澳关系的人当干部,对干部的婚姻要把好关”等等。广东地方干部中约有60%有海外关系。“文化大革命”期间,这“六条”在广东部分地、县试点,并在全省整党会议推行,造成恶劣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称为“黑六条”,遭到彻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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