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欧抗联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03页(438字)

全称《全欧华侨抗日救国联合会成立宣言》。1936年9月20日全欧华侨抗日救国联合会举行成立大会时发表的宣言。提出五大主张:(1)在军事上,应该停止一切内战,团结全国军事实力,组织抗日救国军;同时武装民众收复失地,保护祖国的主权和领土。(2)在政治上,应当不分党派,一致合作,确立民主制度,给人民以救亡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3)在外交上,应当联合英、美、法、苏俄及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努力于世界和平的国家和民族,共同奋斗;建议与这些国家订立互助公约,确定太平洋集体的安全,拥护国联盟约及国际维护和平的公约并对侵略者加以严厉抵制。(4)在经济上,要厉行缉私,抵制仇货,禁止敌人收买工厂和农业原料,反对减低对日关税,废除苛捐杂税,振兴民族工商业、农业,实际救济灾荒,积极改善劳工、职员和人民生活,保护侨胞的安全和一切权利。(5)在文化上,要普遍实施抗日教育,发扬自卫救亡的文化;坚决反对敌人强迫实行奴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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