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糖事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56页(559字)

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期间滞留荷兰的华人失业船员为自救而从事的花生糖生产。19世纪末20世纪初,荷兰轮船公司开始雇佣廉价的中国苦力到船上充当水手,一九一一年荷兰海员大罢工后,其雇佣华人船员数猛增至两千多人。30年代经济危机迫使荷兰船运量大幅度下降,大批失业华人水手滞留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生计无着。1931年,一位名叫吴贵的失业船员,试制中国的花生糖,销路不错,许多失业华人船员群起仿效。这时,以鹿特丹多尔斯(J.Dols)神父为首的一些宗教慈善家为帮助华人船员度过危机,也利用荷兰电台、报刊诉说华人船员的困境,号召荷兰人买花生糖帮助华人。到1933年前后,华人花生糖小贩已几乎遍布荷兰各大小城镇。荷兰政府对此采取了多种措施:国家卫生检疫部门奉命检查花生糖的卫生指标;各地警察局奉命调查华人花生糖小贩是否妨碍治安;阿姆斯特丹大学受托主持如何制定相应政策的社会调查。1936年,荷兰当局根据各有关调查分析提供的情况,决定将年老、有病、对荷兰社会没有经济利用价值的华人一律遣返回国。鹿特丹警察局奉命采取强硬手段,遣返了上千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荷兰被德国法西斯占领,经济凋零,百业俱废,花生糖制作缺乏原料,荷兰人本身面临亡国之痛也无心救济施舍,华人花生糖事业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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