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民报》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09页(319字)

又称乔·沃姆与何康栋事件。1930年发生于达加斯加塔马塔夫的抵制日货事件。《侨民报》编辑何康栋(音译,Ho Kam-Tun)于1930年6月20日在该报撰写文章呼吁华人对进口日货的商人采取报复措施。事件发生后,当地警察局长要求驱逐该报负责人及编辑乔·沃姆、何康栋等并对他们进行调查、审问和起诉。1930年8月12日,乔·沃姆、何康栋被判“未经批准而出版周期性报纸罪”,各罚款300法郎。2人不服,上诉到塔那那利佛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减少了两人的罚金。根据塔马塔夫省省长提议,总督以他们通过办报“严重威胁接受日货的马达加斯加华人”等理由,于1931年2月把乔·沃姆和何康栋驱逐出马达加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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