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九〇二年排华法案
书籍:世界华侨华人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01页(222字)
又称四月二十九日法案。美国种族主义排华法案。1902年4月29日由美国会通过。主要规定:凡当时正实施中的排华法案,继续延长和有效;上述法案也适用于美国管辖下的岛屿领地;美国管辖下的岛屿领地(夏威夷除外)的任何华工,必须在本法案通过后的一年内取得居留证,否则将被驱逐出境;授权菲律宾委员会制订条例以在菲律宾群岛实施本法案;倘若菲律宾委员会无法在一年之内完成注册登记,它可将注册登记时间再顺延一年。
上一篇:美国一八八四年排华法案
下一篇:美国一九二四年移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