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宗僧务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22页(416字)

泰国华人寺庙及僧侣的佛教领导机构。曼谷王朝拉玛五世(Rama Ⅴ,1868—1910年在位)时期,中国大乘佛教随着华侨传入泰国,华宗僧侣组成不同门派,分散在曼谷各寺庙斋堂。1954年,泰国僧侣委员会主席拍旺那叻副僧王(Somdet Phrawanrat)任命华宗长老比丘,组成华宗僧务委员会,按僧律教规统一管理泰国华宗佛寺及僧务。任命华宗大尊长、普门报恩寺住持普净法师为华宗僧务委员会第一任主席。1969年6月23日,泰国僧王任命9位华宗高僧组成新一届华宗僧务委员会。同年8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分工,任命委员和秘书长,决定副主席兼任秘书长。下设秘书、文化、常务、福利、教育、弘化和开发等7个部,分别负责各项僧务。198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会议,选出10位委员,分任各部主任。大尊长、普门报恩寺住持仁得法师为第二任主席,副尊长、莲寺住持仁晁法师为副主席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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