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洪字会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24页(698字)
19世纪至20世纪初泰国华侨秘密会社洪字会(洪门会)造成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关于该会的产生,尚未发现明确记载。在曼谷王朝拉玛二世(RamaⅡ,1809—1824年在位)时期,华侨已在泰国沿海、南部和中部各地建立秘密洪字会(初泰国当局称之为大兄会),名称繁多,其中较着名的有:义鑫会、公恩会、义兴会、义福会、秀利居、和生会等。洪字会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会规、入会仪式等。各地各帮派洪字会一般独立活动,各行其事,彼此很少联系,只有南部地区洪字会与马来亚境内(特别是槟榔屿)洪门会有较多联系。洪字会的宗旨是救贫互助,帮助会员抵御灾难,谋求生活来源。实际上,亦从事违法活动,如贩卖毒品、私酒,偷牛后索要赎金,当海盗抢劫商船,抢劫村民财物等。洪字会各派之间时而争吵、械斗、内讧,给地方上造成灾难。它们有时骚动,反对地方当局的不公正判决或强征苛捐杂税。洪字会亦对泰国人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泰国人模仿洪字会也成立了秘密组织,如义鑫会、水牛头、忠效会、廉直团结会等,从事抢劫、勒索、制造伪币等违法活动,尽管规模和力量较小,但对泰国社会亦造成危害。泰国政府为解决洪字会问题,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政策,如:扶助华人的政策(1824—1910年设*华人县长和*华人法庭);防止恶性事件的政策(通过战舰巡逻、加强守卫城市等手段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限制成立洪字会的政策(初禁止,后改为限制和加强管理,见*泰国一八九七年结社法)等。其结果是:洪字会被分化瓦解,奉公守法的华侨纷纷退出,洪字会规模日益缩小,势力渐弱,终于消亡。只有少数歹徒组成非法黑帮,为非作歹,危害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