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商人与专业者联合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04页(567字)

菲律宾华商与专业者的新型组织。1987年12月在尼拉市成立筹委会。主要发起人为洪我震。成立的原因是:在菲律宾民众排华意识正在酝酿之际,未雨绸缪,团结华商,共商对策,以化解菲民众对华商的误解,促使菲民众承认和接受华商为菲社会的组成部分。其宣言要点是:鼓励菲华人融合于菲律宾大社会;反对党派之争;反对种族歧视和互相嫉妒;保护华商的合法权利;欢迎菲少数民族保留各自的文化特征,更欢迎他们把各自的文化特征融合于原有的菲律宾文化里,使菲律宾文化更为丰富多彩;愿与菲律宾兄弟姊妹和平共处,共同建设一个繁荣的菲律宾。成立后,其主要工作有:举行定期的商业座谈会(Business Forum),邀请菲政要、社会名流、教授、以及学生与工人领袖,沟通思想,采取适当步骤,尽力解决华菲矛盾;设立法律小组,以游说方式向国会或其他政府机关,争取平等待遇,反对对华商不利的法令或条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并使他们知法而不畏法;通过救灾、义诊等社会方案,表现华商对社会服务的热诚和对穷人的关心,鼓励华商以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态度为菲律宾社会服务;设立奖学金,培养华裔新闻、法律、政治、经济与军事人才,并鼓励他们大胆参政,为华人社会争取权益,为菲律宾的繁荣、进步作出贡献;通过宣传媒介,改变菲民众对华商的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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