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芳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47页(451字)

【生卒】:1841—1893

【介绍】:

新加坡华人富商。又名桂苑,字明云。祖籍福建长泰,生于新加坡。继承其父章三潮在新加坡经营的长越商号,改称章芳琳公司,后改称苑生号。经营航运,并承包鸦片、酒税,成为富商。热心公益事业。新加坡孤儿院创立时,捐助1/10的建筑费用。1873年受封太平局绅。1875年创办章苑生华文义校,后改为英文义校。1876年在华人聚居区购地开辟公园称芳琳埔,后改称登文浦(Dunman’s Green),1957年由新加坡政府接管,改名芳琳公园。1882年独资创办苑生消防队。曾任新加坡保良局委员。因在新加坡、西贡等地举办多项慈善事业,受英国驻新加坡总督嘉奖,并获法国政府颁赐勋章。一生捐助贫民及贷款他人未索还者逾50万元,并曾向清政府捐献巨款赈济中国灾民,先后获道员及二品封典与一品封典。1891年被新加坡政府承认为当地福建人领袖。逝世时,新加坡政府为其致哀。今新加坡有芳琳街、章苑生坊、芳琳码头、芳琳市场及芳琳区(选区)等纪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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