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48页(215字)

17世纪中叶至1882年,朝鲜政府为*清商在咸镜北道的会宁和庆源等地特准开放的集市贸易。每年12月20日后,朝鲜政府准许清商临时入境交易,一般为期20天。清商带进的商品主要有高级绸缎、棉布、金银工艺品、药材、茶等,带出的朝鲜商品主要是人参、海参、纸张、干等。交易由清廷官吏带几百名下属和商人进行,易货贸易多于现金买卖。1882年中国与朝鲜建立正式贸易关系后,清市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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