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35页(402字)

英属来亚殖民地当局为围剿马来亚共产党而强迫游击区华人集中居住的居民区。1948年6月实施“紧急条例”后建立。先后被强制集中的华人约50万,多为橡胶园工人、锡矿工人和农民。共建立新村约600个,地点在远离丛林的公路旁。新村由懂华语的英国官员管理,其中一些人是曾在中国长期居住的传教士。每一新村有一名华人协理。新村居民每户可分得1/6英亩住宅地,并可在附近获得若干菜园地。集中居住前,英军以搜捕马共游击队为名,在黎明前包围旧居民区,然后用卡车将居民运往指定的新村。新村内设有小学和商店。新村居民去种植园或锡矿工作时不得携带食品,以防止向马共游击队提供粮食和情报。通往新村道路由警察部队把守。1960年撤销“紧急条例”后,新村成为贫穷华工聚居区。亦有马来人和印度人迁入新村内。据1990年底统计,马来西亚全国共有452个新村,其中412个新村仍以华人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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