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吴事件
书籍:世界华侨华人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52页(619字)
1951年泰国銮披汶(Luang Phibul Songkhram)政府逮捕并驱逐爱国华侨报纸《全民报》总编辑蔡志宏、督印人吴建中的事件。1951年1月30日,泰国政府借口《全民报》刊登当地华侨反美爱国运动的新闻,将蔡、吴二人扣押,但因缺乏定罪的合法证据,因而由内务部长签令将二人“驱逐”出境。蔡、吴二人据理力争,呈文内务部长要求省释,并致函泰国国会议员要求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基本人权给予声援,同时发表告侨胞书,表示他们争取侨胞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的决心。《全民报》发表社论抗议,并吁请泰国报界公会、联合国文教机构、世界工联、国际妇联、世界青联以及英、美《工人日报》等主持公道,要求泰国当局释放蔡、吴。泰国上、下院议员、名作家、记者及各界群众到拘留所慰问或在报刊发表文章声援蔡、吴的为数甚多。中国侨委发言人于同年2月17日发表谈话,对泰国政府摧残华侨正当权益的行为表示严正抗议,并坚决要求立即释放蔡、吴,停止迫害华侨。中国新闻出版印刷工会筹委会、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国际妇联也致函泰国政府要求立即释放蔡、吴。泰当局以所谓有碍泰美邦交和违背当局反共基本国策为由,拒绝蔡、吴提呈省释的要求。蔡、吴被迫于同年2月15日向泰国民事法庭控告内务部长违法签发驱逐令。法庭经过8个多月的审理,于10月22日宣判撤销对蔡、吴的控告。11月15日,蔡、吴被押送出境,中泰各界群众2000余人到码头热烈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