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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本·巴哲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23页(1895字)

【生卒】:?—1138

【介绍】:

阿拉伯中世纪安达卢西亚(今属西班牙)着名哲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医学家。11世纪末生于西班牙南部安达卢西亚的萨拉戈萨,曾在当地任统治者艾卜·伯克尔的大臣职务达20年。1118年从沦陷的萨拉戈萨迁居塞维利亚,在该地写出几部逻辑学着作,后又在格拉纳达和萨拉戈萨等地担任官职。曾南渡地中海到北非,受到当地阿拉伯国王和大臣们的接待,供职于宫廷,最后定居于非斯,被嫉妒者诬为异教徒,并被一个叫艾布·阿拉依·本·祖海尔的医生毒死。在思想上,他前承阿拉伯着名哲学家、哲学亚师法拉比,后启伊本·图斐利和伊本·鲁西德,是阿拉伯西班牙地区的哲学先驱。他的主要着作有《索居指南》、《论联系》、《告别论》、《论灵魂》等,收藏于西班牙德里附近的埃斯考瑞尔图书馆,但《索居指南》的阿拉伯文本已失传,现在有犹太哲学家摩西·奈尔布尼译的希伯来文本。

(1)人类的行为 伊本·巴哲认为,人的行为,有些是本能的,这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有些是人类才有的,而动物没有。人的行为根据具体内容可分为各种不同的等级:如吃饭、喝水、穿衣等行为的目的完全出自身体的需要,与身体的自我完成有关;有些行为是为了取得部分形象,使想象和记忆的共感觉得到满足;还有些行为属于“神的行为”,是由理智控制的,完全脱离了动物本能,完全受精神的抑制和支配。在他看来,只要人的行为不超出合理和公正的界限,就是好行为。但只有追求完整形象的行为。才是精神行为中品级最高的。伊本·巴哲认为,一个人通向幸福的途径,就是具备发挥他本人自由意志的能力,并最后做出经过深思熟虑的行为。

(2)人生的目的 伊本·巴哲认为,人的目的有三种:肉体的目的,是人的动物本性的要求,不超出动物的范围;部分的精神目的,使人得到理智和美德;整体的精神目的,使人达到绝对的自我完美。他认为,人追求肉体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持生命,是一种手段;追求部分的精神目的,能使人具有自己的实体,也是一种手段;追求整体的精神目的,才是人的最终目标。在他看来,肉体的目的使人成为一个人;部分的精神目的,使人成为更完备的人;整体的精神目的,才使人成为至高的神的实体,能够认识到普通的理性和特殊的原质之间的区别;这时,肉体的特性和精神的特性也就不复存在。

(3)人类灵魂。 伊本·巴哲明确指出,只有人才有灵魂,灵魂只与人类有关。尽管人的相貌不同,情况各异,但只要有灵魂,就可算是人。他认为,一个人从胎儿到婴儿,从童年到青年,从中年再到老年,形象在不断地改变,而促使人变化的第一动力因素就是灵魂。在他看来,灵魂推动身体和精神两种机器运动。

(4)人具有三种能力 伊本·巴哲认为,人具有发育成长力、感觉发展力、想象力。人首先形成胚胎,在形体完成后,由于营养的作用开始发育。胎儿生下来以后,开始使用感官,就如同动物生出后在原地蠕动寻找食物一样。由于精神形象印在共感官和想象力中,所以想象力产生的形象成为人的第一动力因素。伊本·巴哲认为,当一个人还是婴儿的时候,他还没有思想力,只有具备了思想力,他才成为真正的人。而当人能认识理性事物时,才算有思想力。人取得理性有三种途径,普通人的途径,也就是自然人的途径,通过具体的事物形象获得一些理性,他们的认识范围就局限在事物的具体形象之中,各种工匠和作坊艺人都属于这一等级;观察者的途径,也就是理论认识的途径,观察者首先观察的是理性事物,然后才是具体的感性事物,而这只是为理性事物寻找根据;幸福者的途径,也就是直接看到事物的原质的途径。前两个等级的人都有自己的同类体,而幸福者的等级没有任何同类体。

(5)人类理想的幸福 伊本·巴哲认为,人生来就是社会性的,彼此之间需要合作和互相帮助,无论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去生活。人理想的幸福,就是居住在美德城邦。在美德城邦里,不需要法官和医生,因为里边的居民都非常知足,对自己的行动都有节制。他们不吃过量或有害食物,因此不会生病,就不需要医疗。城邦内居民之间团结友爱,彼此赤诚相待,没有争执,没有人做越轨的事情,因此不会发生各类纠纷的案件,不存在原告和被告。城邦保证每个人尽可能达到最大程度的自我完美,人人都有正确的观点,懂法守纪,不做违法的事情,更不进行欺骗和敲诈,甚至于不做不合理的事情,因此不会误入歧途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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