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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田几多郎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54页(3679字)

【生卒】:1840—1945

【介绍】:

日本近代哲学家。石川县河山郡人。自少喜欢读书。13岁入金泽师范学校学习。14岁,受业于井口孟笃,读《经》、《左传》、《尔雅》。16岁,转入石川县专门学校(第四高中的前身)。此校比较注重外国语和西方学问。在此深受恩师北条时敬的影响。因不满四高的官僚警察作风,中途退学。21岁,入东京帝国文科大学文科选科,从井上哲次郎等师学习。24岁毕业。25岁,在家乡担任中学教师。26岁,担任四高教职。29岁开始,十年间担任四高教授。40岁为京都帝国大学聘用,担任伦理学课程副教授。43岁被授予文学博士学位,并成为京都帝国大学教授。70岁获文化勋章。75岁病逝。西田一生的主要着作有:《善的研究》、《思索和体验》、《现代理想主义哲学》、《自觉中的直观和反省》、《意识问题》、《艺术和道德》、《日本文化问题》等,西田哲学是结合东西方哲学,通过自己的深深思索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日本近代哲学。它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逻辑学、认识论、伦理学、美学、宗教哲学皆在其列。其哲学思想,前期主张“纯粹经验”,指出:“所谓经验,就是按照事实原样而感知的意思,也就是完全去掉自己的加工,按照事实来感知……纯粹经验与直接经验是同一的。当人们直接地经验到自己的意识状态时,还没有主客之分,知识和它的对象是完全合一的,这是最纯的经验。”纯粹经验所强调的是主客未分、物我无别的状态。西田中期哲学,提出“场所逻辑”和“无的逻辑”,进一步论述了主客的统一关系。后期哲学强调“绝对矛盾的自己统一”,把辩证法引进了自己的哲学中。西田的人学思想主要有:主张禅人生观,论述了意志自由,认为善的根本意义是人格的自我实现,讨论了知与爱的关系。

(1)禅人生观 西田的人生观与禅有密切的关系,他本人就习禅,坐禅,体验过禅的境界。他说:“禅者音乐也,禅者美术也,禅者运动也;此外无心之慰藉可求。……若使心如赤子之纯洁专一,则天下之至乐宁有过此。”在西田看来,体验禅境,就要修证自己达到自我的“真自觉”。真自觉亦即“大自觉”,“脱离小自我,反而成真自觉,吾个人之自己并非个人,其根抵乃与神同之大自觉。”与自觉相关,西田解释了禅境中的见性。“所谓见性,是深深地贯彻我人自己的根柢,我人之自己是作为绝对者之自己否定而成立。在绝对一者之自己否定里,即作为个物的多而成立我人之自己。故我人之自己,根柢上是自己矛盾的存在,自己知道自身的自觉那桩事就是自己矛盾,故我人的自己,是无论何时也在自己的根柢里,也有超越自己东西的自己,于自己否定里有自己自身的肯定。洞彻如斯矛盾的自己的同一根柢,这就可云见性。”西田对见性的这种思辨解说,说到底就是对泯灭了一切差别的无的体认和把握。

(2)论自由意志 意志是否自由,历来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主张意志自由论的,多数是以心理内在经验事实立论的。他们认为,在心理和意识范围内,选择和决定动机完全属于我们的自由,除我们以外别无其理由。并认为这种决定由来于一种与外界事物或内在的气质、习惯、性格相独立的意志这样的神秘力。与此相反,主张意志必然论的人,大致以外界事实为根本进行推动。他们认为,宇宙现象没有一样是偶然发生的,就连极其微小的事情,若仔细加以研究,也一定有相当的来由。因此,他们说,我们的意志和自然现象一样,也受必然的因果规律的支配。对以上两种主张,西田分别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意志必然论,把意识现象与自然现象等同起来是困难的。虽然可以用物理、化学等方法研究人的大脑及意识,但由此并不能说意识现象必受机械必然规律的支配。精神上的东西是看不见、听不见、又不能数的东西,它超然于机械必然规律之外。但是,那种主张完全没有原因和理由的意志自由也不存在。偶然的意志绝对不会使人感到自由,反而使人感到受强迫。通过对以上两种主张的批评,西田提出了自己的意志自由论。在他看来,所谓意志自由,并不是由于它冲破了自然规律偶然地进行活动,恰恰相反,是因为它顺从了自己的自然,它才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并非没有理由进行活动就是自由,倒是因为熟知理由才是自由。随着知识的进步,我们将越来越可能成为自由人。人们虽然受到外物的压迫,但由于能够认识它,我们就能从这种压迫中解放出来,达到自由。这是一种积极的自由,是认识了必然的自由。西田进一步说,作为意识基础的理想因素,即统一作用,并不是自然的产物,相反,自然却是通过这种统一而成立的。这种统一作为实在的根本无限力量,不是用数量所能限定的。它完全存在于自然规律之外。我们的意志正是这种力量的表现,所以它是自由的,它不受自然规律的支配。

(3)善即人格的实现 究竟什么是善?说法众多,不一而足。西田列举出了两种主要的见解。一种是他律的伦理学,把善恶的标准放在人性以外的权力上,另一种是自律的伦理学,把善恶的标准放在人性上,自律伦理学对善的说法,又分为三种:一是以理性为根本;一是以苦乐的感情为根本;一是以意志的活动为根本。在这些不同的说法中,西田认为,只有以意志的活动为根本来说明善才比较正确。他说,必须从意志本身的性质来说明善究竟是什么。意志是意识的根本的统一的作用,又是实在的根本统一力的表现。意志不是为他的活动,而是为己的活动,因此只有从意志本身中才能寻求确定意志价值的根本。在意志中,有一种先天的内在的理想要求,所谓善就是我们的内在要求,即理想的实现,换言之,即意志的发展完成。那么这种要求来自何处呢?西田指出,意志是意识的最深的统一作用,即自我本身的活动,因此作为意志原因的本来的要求或理想总是产生于自我本身的性质,也就是自我的力量。竹就是竹,松就是松,正像它们各自充分发挥其天赋性能一样,人发挥人的天性就是人的善,西田从善是满足自我的内在要求,又进一步论述到自我的最大要求是意识的根本统一力,亦即人格的要求,并推演出满足要求即是人格的实现,认为这对我们来说就是绝对的善。西田所说的人格,实质上是指纯粹的善良意志,它在我们尚未进行思考分析、处于直接经验状态下才能自觉到。因而人格的实现,亦即是自我善良意志或至诚的自然流露。它不只是满足自己,它同时也满足别人,它是万物一体的仁爱。西田说:“所谓真正的善行,既不是使客观服从主观,也不是使主观服从客观。只有达到主客相没、物我相忘、天地间只有一个实在的活动时,才能达到善行的顶峰。”在西田看来,这种真正的善行看起来非常艰巨,但又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道德不求诸自己之外,只可以在自己内部去找,世人往往把善的本质与善的外貌相混淆。因而认为如果不是什么世界规模的人类事业,便算不了最大的善。但是事业的种类是根据人的能力和境遇而定的,不是谁都能够做同样的事业。然而不管事业如何不同,我们却可以用同样的精神去工作,无论多么小的事业,如果这个人能够始终以对人类集体的爱情去工作,就应该说他是正在实现伟大的人类人格的人。

(4)论真正的个人主义 西田认为,一切意识活动都是个性的表现。每个人的知识、感情、意志都具有这个人的特有性质。实现每个人的个性就是每个人的目的,也就是他通过自己的独自性而去为善。这就是真正的个人主义。它与利己主义相对立。因为利己主义是以自己的快乐为目的,而不管他人。同时,这种真正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社会意识并不矛盾。因为我本质上就是社会的一部分,我的个性只是社会中的个性。离开社会群体,我只是一个孤立的人,没有什么个性不个性。

(5)论知与爱 西田指出,人们往往认为知与爱是完全不同的精神作用。但是,在我看来,它们却是同样精神的作用。为什么呢?因为精神的作用就是主客合一的作用、我物一致的作用。而知是主客合一,爱也是主客合一。我们认识物的真象,就是把自己的妄想割断,即把自己主观的东西消磨净尽,而与物的真象一致,同纯客观一致。我们越是客观,就越能很好地认识物的真象。而我们爱物,就是抛弃自我而与他物相一致。只有自他合一,在这中间毫无间隙,才能有真正的爱情。如爱花就是自己与花一致,爱月就是自己与月一致。我们越是抛弃自我的私,成为纯客观的无私,爱也就越深越诚。既然,知与爱是同一精神的作用,因而,我们要认识物就必须爱物,要爱物就必须认识物。数学家抛弃自我而爱数理,同数理本身打成一片,因而能很好地阐明数理。美术家热爱自然,与自然打成一片,将自己溶化于自然之中,所以才识破了自然的真象。从另一方面说,正是因为我了解了事物,我才会去爱它。如朋友,正是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才得以确立,越是处境相同,思想兴趣相同,互相了解得越深,爱亦就越深厚,西田强调,人们说爱是感情,应同纯粹的知识相区别。但这只是为了学术研究方便而设立的抽象概念。事实上、在精神现象中,既没有纯粹的知识,也没有纯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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