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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429页(2905字)

【生卒】:1019—1086

【介绍】:

北宋思想家,政治家,史学家。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因此又称其为涑水先生。宋仁宗宝元(1038—1040)初进士。仁宗未年,他由地方官直迁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英宗时,进图阁直学士。英宗治平三年(1066)献所撰《通志》8卷,修出战国至秦末编年史,供帝王阅读借鉴。英宗十分高兴,命他自选史官,专设书局,续修此书。后神宗因《通志》“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由,赐名《资治通鉴》。神宗熙宁初年,任用王安石实行新法,光极力反对变法,与王安石争辩,以为“祖宗之法不可变”,攻击王安石的变法是“用贱陵贵,以邪妨正”,是“夺富民之利”。他甚至向皇帝上奏说:“臣之与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神宗不从其议,任命他为枢密副使,他坚辞不到任。于熙宁三年(1070)出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又迁知许州(今河南许昌)。第二年请判西京(河南洛阳)御史台,从此迁书局于洛阳,并在洛阳住了长达15年之久。这期间他专心修撰《资治通鉴》,在此书中他用历史资料表达自己的观点,邀集刘攽、刘恕、范祖禹作助手,从发凡起例到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历时19年终于元丰七年(1084)全书修成。次年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司马光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入主国政。他竭尽全力排斥新党,尽废新法,史称“元祐更化”。居相位八个月后病卒。身后追封为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司马光的着作很多,除《资治通鉴》外,主要有《潜虚》、《稽古录》、《司马温公文集》等。商务印书馆的“四部丛刊”本《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较通行。司马光的人学思想的理论色彩不如理学家张载、二程、朱熹等那么鲜明突出,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人学思想体系。但是从他的诸多文章中可以看出,他的人学思想是试图为封建纲常伦理寻找理论根据服务的,是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服务的。

(1)论天人 司马光论天人关系与同时代的思想家相比,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抬高“天”的地位,而将“人”看作是渺小被动的。他说:“天者,万物之父也。父之命,子不敢逆;君子言,臣不敢违。父曰前,子不敢不前;父曰止,子不敢不止。臣之于君亦然。故违君之言,臣不顺也,逆父之命,子不孝也。”司马光将君臣父子的关系看作是天与人的关系,同时也将天人关系看作是君臣父子关系的根据,这无疑是为君权神授作论证。司马光所讲的“天”不仅是有意志的,而且本身就是“命”,“人”因为是渺小的,因此就不能违天命。他说:“何谓违天之命?曰:天使汝穷而汝强通之,天使汝愚而汝强智之。若是者,必得天刑。“人在“天命”面前,只能俯首贴耳的生活,否则将遭到“天刑”的惩罚。与“天命”相反的,是人的渺小与卑微。人在“天”面前就应该像臣子在君王、儿子在父亲面前那样奴颜屈膝,在此基础上,司马光也区别了天人的不同,认为:“天之所以不能为而人能之者,人也;人之所不能为而天能之者,天也。稼穑人也,丰歉天也。”这种天人观,实际上仍未摆脱孔子以来“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天命论思想,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2)礼者人道之大伦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司马光大力提倡礼义道德说教,十分重视整治纲纪。他说:“一以治万,少以制众,其唯纲纪乎!纲纪立面治县成矣”。他认为封建纲纪是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而要让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成为合理的局面,就必然要抬出传统的“礼教”来。他在《易说·履卦》中说:“人之所以履者何?礼之谓也。人有礼则生,无礼则死。”“礼”被司马光看作是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他在《资治通鉴》卷一中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这就是说,帝王所进行的统治,礼是最重要的,礼的具体内容在司马光那里是尊卑有等,长幼有伦,内外有别,亲疏有序。他特别强调“君臣之义,人之大伦也。”只有这样才能上下各安其分,才能贱不陵贵,从而缓和北宋时期已经激化了的社会矛盾,以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

(3)人之贵贱贫富系于天 司马光从他的天命思想出发,认为“人之贵贱贫富寿夭系于天”。“天”作为有意志的主宰,将人的贵贱、贫富、寿夭诸问题都统摄进去了,人只剩下“贤愚”的“主动权”操在自己的手中。在司马光看来,人的贵贱、贫富、寿天都是命定的,只有贤愚与否是可以靠自己去努力的。显然,贤者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人,反之就是“愚人”了。操在人自己手中这仅仅一点主动权,也只能为“天命”服务,因为封建秩序正是天命的体现,否则就是违悖了天命必将受到天刑的惩罚。司马光还在《易说》中发挥他的天命思想,说:“兰生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故有美而含之,以俟命也。抑材之不良,德之不臧,身之忧也材既良矣,德既臧矣,虽不遇其时,以至于陨越而不振,天实为之,谓之何哉?故修己以俟命者,君子之志也。”他将人生是否遇其时,完全归之于天。而君子只剩下“修己”以俟“命”了。

(4)人性为天命所授 司马光论人性,也是从天命思想出发的,认为人性是由天或天命预先安排的。他说:“所谓性之者,天与之也。”又说:“‘成不可更’性也……性,天命也。”他将天命与人性联系起来,认定人性是由上天赋予并被天命所决定的,因此是“成不可更”的,是永恒的。司马光的人性论显然是从他的纲纪思想与天命思想中推导出来的。因为他认为道德仁义礼等,都是“天性自然,不可增损”,故“阙一则不成人”。他所说的“人性天定”是指人的等级是由天命所定并且是不可更改的。

(5)论性兼善恶 司马光将扬雄看作是孔子之后第一人,在人性善恶问题上,他吸收了扬雄的“性善恶混”的观点,并加以发展。他说:“扬子以谓人之性善恶混。混者,善恶杂处于身中之谓也。”他从人性天授的观念出发,认为人性秉天性,但不是圣人纯善,愚人纯恶,则是圣人善至多而恶至少,愚人恶至多而善至少,而善恶相半者则为中人。为了减少人性中恶的成分,司马光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认为:“不学则善日消而恶日滋,学焉则恶日消而善日滋。”但是,学习在司马光整个人学思想中是游离于体系之外的,找不到什么内在联系。司马光据此反对孟子性善说与荀子的性恶说,他以治田为喻,指出,譬之于田,稻粱杂草相与并生。善治田者,耘其杂草而养其稻粱;不善治田者反之。善治性者,长其善而去其恶;不善治性者反之。孟子以为仁义礼智皆出于性,确实如此,但却不知残暴贪昧也出于性,这是只知其,不知其二。荀子亦如此,只知争夺残贼为人性所固有,却不知慈爱羞愧之心,亦生而有。司马光对孟荀人性论的批评,含有一定的合理成份,应该说是对现实人性表现的一种重新解释,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使他仍跳不出人性善恶论的影响,仍找不到对人性理解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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