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汗禁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150页(355字)

即不宜使用汗法的证例。①内伤证元气不足,类似外感的阳虚发热。②阴虚内热,傍晚时低热显着,脉细数无力。③伤食中满,嗳腐吞酸,身热,寸脉紧。④内有寒痰、手足寒冷,脉沉滑。⑤脚气病肿胀。⑥生于脏腑的内痈。⑦身体发斑。⑧风温初起,不恶寒,但恶热,禁辛温发汗。⑨湿温身热,只宜化湿清热。⑩暑证身热自汗。⑾外感病应汗,但病人脐部附近的一个部位有动气(即跳动的感觉)。⑿身热而脉沉,咽中干燥,病已入里。⒀少阴病手足寒冷,无汗。⒁身热而脉弱的。⒂少阳病往来寒热,胸胁痞胀,口苦咽干目眩等证。⒃失血的患者。⒄剧吐之后。⒅峻下之后。⒆淋症患者。⒇妇女月经刚来。以上所举仅是常例,也有不宜汗而必须使用汗法的,应结合汗法的“养阴解表”、“助阳解表”、“益气解表”、“养血解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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