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位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175页(321字)

周易》筮(shì)法原则之一。当位说(见“当位说”条)并不能解释所有卦爻辞的吉凶,于是《周易》又提出应位说。应位是说,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其位相应。应位分有应、无应。凡阳爻和阴爻相应为有应,如初爻为阳,四爻为阴则为有应。凡阳爻遇阳爻或阴爻遇阴爻则为无应,如二爻为阴,五爻亦为阴,则为无应。一般情况下,有应则吉,无应则凶。如大有卦,离上乾下,按当位说,此卦五阳一阴,六五爻以阴居阳位,乃不当位,应为不吉利。但此卦六五爻辞却说:“厥孚交如,威如,吉。”《彖(tuàn)》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上下应之”即指六五爻与九二爻有应,故虽不当位,亦吉。以此解释此卦卦辞“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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