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神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226页(442字)

易占名词。指爻之六亲中主所测之事的爻。如测长辈、主人事以父母爻为用神,测同辈事以兄弟爻为用神。详见“用神六亲”。断卦中,用神爻是主爻,分析他爻也围绕之进行。如原神、忌神、仇神等等,均以对用神的克制生化而存在。在一卦中,用神有时并不出现在爻象中,称用神不现或不上卦,有时则出现两个用神爻,称用神两现或重现。但无论如何,作为主爻,用神必须有且只需一个,因此,需要借来或选定一个。其法详见“用神不现”和“用神两现”。一卦之中,用神爻宜动不宜静。其动时即便休囚也不为凶,若旺相且有原神生助,则大吉;其静时,逢真空、旬空,有忌神克制,仇神助之克,皆为凶,空上加克则大凶。如正月乙辰日测财运得丰卦,四爻“妻财午火”、初爻“子孙卯木”动,四爻为用神,其爻旺相又动,既已为有财象,且得初爻“卯木”用神动而生火,更为吉。即使于午火休囚之时如十月得此卦象,亦为吉象。而当十月测之动爻为三爻“亥水”时,用神不仅休囚原神无助,且有三爻“亥水”克之,卦象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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