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333页(238字)

或称“争光”。指星昼见与日争光明。属星变。日为太阳之精,主昼,其出而星没。若星昼见,则意味与之争,故称。星与日争明,常占武且弱,文且强,女子为王,在邑为丧,在野为兵。又占臣有奸心,上不明,臣下纵横,大水浩洋。又占臣人生明,星夺日光,天下有立王。如《天官书》称:“(太白)昼见而经天,是谓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隋书·天文志》:“月昼明,奸邪并作,君臣争明,女主失行,阴国兵强,中国饥,天下谋谮。数月重见,国以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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