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高僧传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第484页(297字)

佛教传记。又称《唐高僧传》,简称《唐传》、《续传》。唐道宣着,30卷。书初成于贞观十九年(645年),其所载实止于麟德二年(665年)。全书分为10科:译经、义解、习禅、明律、护法、感通、遗身、读诵、兴福、杂科。每科之末,系以论述。较之《高僧传》,此书的文献资料更为广备。其自序称:正传331人(一作340人),附见160人。实际上无论正传还是附见的人数都要超过此数,这是因为书初成后续有增补,又成《后集续高僧传》10卷。宋元藏本将两书合并为一,30卷。明本与宋元本的内容相同,只是分为40卷。《碛砂藏》、《高丽藏》《嘉兴藏》《频伽藏》均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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