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37页(2058字)

【生卒】:1130—1200

【介绍】:

字元晦,号晦庵,别称紫阳,江西婺源人。南宋着名唯心主义哲学家,理学的集大成者。曾拜李侗为师,是二程的四传弟子,继承并发展了二程的思想。历任州、县地方官,秘书阁修撰,侍讲等职。因多年在福建讲学,其学派世称“闽学”。晚年因政治斗争失败而罢官,其学说被定为“伪学”。不过他死后几年便平反昭雪,理学被定为地主阶级官方哲学直至清末。他着作宏富,主要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朱子语类》、《朱文公文集》、《集传》等。

朱熹在继承二程理一元论的基础上,也吸收了张载气一元论的思想材料,并试图调合两者的矛盾。他认为,“天地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文集·答黄道夫书》)气是构成万物的质料,理是决定万物性质的根本。(“形式”)从具体事物上看,“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语类》一)两者在时间和空间上并存。但“若从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文集·答刘叔文》)理可以在逻辑上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如未有扇子,先有扇子之理,人不过发现扇子“合当如此做,合当如此用”的理,做一个具体的扇子而已。(《语类》六十二)。所以他得出结论说:“理气本无先后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须说先有是理。”(《语类》一)理在气先,是气的主宰。理与具体事物的关系是“理一分殊”。他借用佛教“月印万川”的比喻来形容这种特殊关系。“一月普现一切月,一切水月一月摄。”(《语类》十八)万川之水皆映天上一月,而每一水中又现一完整的月亮。“自其本而之末,则一理之实而万物分之以为体,故万物中各有一太极。”(《通书·理性命章注》)天理分别表现在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而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可以达到对天理的体认。“理一分殊”是朱熹构造体系的基本方法。

首先,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封建礼教就是天理的具体表现。“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以为天,地得之以为地。……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文集·读大记》)他又说:“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语类》九十五)他用先于人而存在的天理证明纲常伦理的永恒性、必然性。在人性论上,他认为:“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朱文公文集·答黄道夫》)人人同有的“天命之性”乃分有的“天理”,“在天曰命,在人曰性”,故至善。“气质之性”则因禀气清浊而贤愚不一。“气主于形而有质”,人为维持由气质形成的肉身的存在,必然会产生各种物质欲望,故“气质之性”又是人欲的渊薮。理气对立的宇宙观在伦理上必然导致“存天理,灭人欲”的修养论。不过他对二程的“理欲论”进行了修正,认为“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语类》十三)即不再简单地把人的生理需求当作人欲,而是把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良好愿望当作人欲。克除人欲的方法在“主敬”,他讲:“敬非是块然兀坐,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心无所思。”(《语类》十二)如用回避现世物质生活的方法灭欲,便会滑到佛、道苦行修养的出世主义上去,有违儒学的入世精神。他的“主敬”“只是有所畏谨,不敢放纵。”(同上)人只要安于自己的份额,不追求过分的物质享受,便不会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了,也就算灭人欲了。其目的还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安于封建等级剥削制度。把“理欲观”运用于历史领域,他提出了一个退化的“天理史观”。认为夏、商、周三代以上是天理流行,是王道;三代以后是人欲流行,是霸道。原因在于的十六字“心传”失传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大禹谟》),故统治者一代不如一代。显然这是一种把历史发展归结为帝王个人意志作用的唯心史观。在认识论上,他主张“格物致知”,一方面格外物,“上而无极而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语类》十五)另一方面是格心,“心包万理,万理皆子一心,不能存得心,不能穷得理。”(《语类》九)由于外物之理与本心之理是一个统一的天理的不同表现,本质是一致的,所以通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语类》十五)通过内外冥合把握天理,最终还是为了提高服从封建礼教的自觉性。

朱熹以他庞大、严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而深得地主阶级的赏识。在他的思想成为官方哲学以后,几百年的时间内基本起着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当然,在他庞大的哲学体系中也含有一些合理因素。如关于事物对立统一的思想,他指出:“只此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语类》六十九)他看到矛盾无限可分,相互对立、转化,并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另外,在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方面,朱熹也有不同程度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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