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95页(1373字)

【生卒】:1770—1831

【介绍】:

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客观唯心主义者,第一个自觉地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辩证法的伟大哲学家。他是斯图加特城一个税务秘书的儿子,1788年进图宾根大学神学院,学习神学、哲学和自然科学。1792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担任家庭教师,课余研究神学、哲学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等学问,撰写了《耶稣传》等着作。1801年经谢林介绍任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先后开设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等课程。1801年10月,他第一次会见了德国伟大人歌德,两位伟人从此建立了深厚友谊。1805年他升为副教授。这期间,志在建立一个体系的黑格尔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1807年出版了体系的第一部着作《精神现象学》。1808-1816年间,黑格尔担任纽伦堡一所文科中学的校长,并讲授哲学和古典文学等课程,出版了他一生中的最主要哲学着作《逻辑学》。1816年起任海德堡哲学教授两年,讲授哲学史、美学等,出版了概述整个体系的着作《哲学全书纲要》(本书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部分)。1818年应邀到柏林大学,任哲学教授,《法哲学原理》是这一时期发表的唯一着作。此时黑格尔名声显赫,普鲁士文教大臣称他为“复兴普鲁士的国家哲学家”。1829年10月任柏林大学校长,两年后因霍乱病去世。他的着作还有他去世后由学生整理出版的《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等。

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顶峰。他在批判继承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等人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以绝对精神为核心的庞大的哲学体系。绝对精神是离开自然和人而绝对地客观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实质上是人的理性(自我意识)客观化、对象化,异化为一个绝对独立存在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绝对是活的实体,是具有能动性的实体,辩证的发展是绝对精神的本性。它经历一系列发展的环节(中介),从而实现自己、确证自己。它发展的模式是正反合的三一式。它经历了逻辑、自然和精神三个大阶段。每一阶段依次又经历不同层次的三一式,从而形成一个体系。与此相应,黑格尔哲学体系也就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部分组成。它们的关系是:“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富有生气的灵魂”(《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3页)。黑格尔体系是唯心的,但辩证法无疑是这个体系中最有价值的成果,尽管唯心主义本质上是同辩证法不一致的。“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63页)。辩证法使黑格尔在每一个领域都起了划时代的作用。

黑格尔始终称赞法国大革命,把这次革命比作雄伟的日出,光辉灿烂的黎明。他以“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法哲学原理〉序言》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1页)命题,思辨地隐约地表述他对普鲁士专制制度和合理的君主立宪制的态度。(参见《精神现象学》、《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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