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52页(1623字)

【生卒】:1150—1233

【介绍】:

南宋思想家。字正则,人称水心先生。温州永嘉(今浙江永嘉县)人。历任南宋孝宗、光宗、宁宗各朝,最后官至宝文阁学士、通议大夫。着有《水心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序目》等。

南宋时期,商品货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相当一部分的中小地主兼营工商业。他们由于封建国家的财政搜刮和拥有特权的大地主的掠夺侵渔,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威胁。因此,他们对封建国家过多地干预私人经济活动表示不满和抵制,要求获得发展商品经济、增殖私人财富的较为有利的条件。叶适较为明确、集中地反映了这种愿望和要求。

叶适提倡功利之学。他批判儒家的贵义贱利论是“以义抑利”(《习学记言序目·魏志》),为“义”只有在“利”上表现出来,才有实在的内容,“以利与人……故道义光明。”(《习学记言序目·汉书三》)如果“义”离开了“利”,就没有丝毫价值,“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并且,他突出强调“各竞其力,各私其求”(《叶适集·留耕堂记》,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的私人求利。

从功利之学出发,叶适宣扬“保富论”。他肯定和赞美富人的发财致富活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民事下》)并认为富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又通过出租土地,雇工买奴,高利贷等活动为国家“养民”。因此,国家的政策必须以“保富”为宗旨,而不应该抑兼并,不应“破富人以扶贫弱者矣。”(《民事下》)

叶适在田制方面的主张是:维护土地私有制,反对复井田,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土地财富。他认为土地私有制由来已久,优于井田制、而井田制是过时的制度,已不具备实行的条件了。他还把反对复井田和反对抑制土地兼并相联系,强调:“儒者复井田之学可罢,而俗吏抑兼并富人的意可损。”(《民事下》)

在工商业问题上,叶适维护同工商业有较多联系或兼营工商业的地主分子的利益,保护他们从工商业得来的货币财富。他反对封建政权实行轻重政策以抑制商人兼并,指责国家直接经营并控制工商业侵犯了商人利益,是“嫉其利而欲为国利。”(《财计上》)他主张富商大贾要掌握市场上的“开阖、敛散、轻重之权。”(《财计上》)与此相联系,叶适对重本抑末论提出了公开挑战,明确指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习学记言序目·〈史记〉》)这样,他就把发展商品经济和工商业提到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高度。自从重本抑末论被奉为封建正统经济思想后,一千余年间,进步思想家都只是以重新解释本末概念的方式,迂回地反对它。叶适率先对它进行了公开的批判和否定,这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起到了开通风气的作用。

叶适很重视理财。他把理财和聚敛严格相区分,认为不仅“取诸民而供上用”(《财计上》)是聚敛,而且“不加赋而国用足”的财政征收方式也是聚敛,只不过是“取之巧而民不知。”(《习学记言序目·〈史记〉》)他提出的理财原则是:“以天下之财与天下共理之。”其含义是理财不能单单限于封建国家政权,而应该许民自理财,“与天下共理”,让百姓自己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增殖私人财富。他还对“什一税制表示异议,认为对私人财富“直因其自有而遂取之”,(《习学记言序目·周礼》)这是不合理的。并且,“合天下以举一君,地大税广,……二十而一可也,三十而一可也。”为此,他强调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应该做到“财以少而后富”、(《四屯驻大兵》)“财愈少而愈治。”(《财总论二》)这表达了兼营工商业的地主对封建政权苛捐杂税的强烈不满,反映了他们在剩余产品的分配中力图把剥削来的财富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愿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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