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66页(1303字)

【生卒】:1826—1874

【介绍】:

太平天国时期云南哀牢山区以彝族为主的农民起义首领。又名正学,清代云南赵州(今弥渡)瓦卢村人。雇农出身,彝族。

1856年(咸丰六年)5月,李文学在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的侍卫长李学东(彝族)和帐前文书王泰阶(汉族)的协助下,率领彝、汉、回、苗、白、傣等各族人民五千余人,在瓦卢村天生营誓师起义,建立起义的领导机构——帅府。提出了“驱逐满贼,除汉庄王”的革命口号,明确地把斗争矛头指向当地地主阶级和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清政府。此后十多年间,起义军逐步控制了哀牢山三万多平方公里的地区。1872年(同治十一年),李文学率军北上支援大理回民军抗清,失利后,因叛徒出卖被俘,1874年牺牲。

李文学为首的起义军,在其势力所及的范围内,实行了一系列符合群众利益和有利于革命斗争的政策措施。

从经济政策上看,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和租税政策方面。

土地政策:一方面实行军屯制,即“帅府、督府近郊之庄主田亩,悉收为军耕。”(夏正寅:《哀牢夷雄列传》《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二期);另一方面,实行“谁佃谁有”,即规定“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

租税方面,实行免租薄税政策。规定:“按岁所获,课赋二成,荒不纳,民多则府多,民少则府少。”这对于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

从经济措施上看,主要是为了对付清军和汉族地主武装的严密军事封锁,以保证起义军辖区内军民正常生活所采取的一系列相应的经济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项:

第一,大力鼓励和扶助人民从事各种生产。“重农、牧、纺、猎,今急宜行之。”(同上)

第二,实行统购。“满贼断我盐、铁,庶民苦之,我必励我民从事牧、纺、猎,由帅府总收皮、毛、麻、麻布与汉商贾易盐铁。”(同上)

第三,实行民用、军需重要物资的公营,即帅府把清政府和汉族地主在当地经营的铁矿、铁作和盐井等没收,对于铅、火药等重要军事物资一律实行由帅府直接经营管理。

第四,采取“耕战”结合。“帅府得养常军二千,都督府养常军一千,常军总数不得逾五千;收庄主田亩耕之,则军不忘农,可以战;粮不全取于民,民得以养。十八、四十龄间之男女,必练以战阵,战则集之,不战则耕。”(同上)这就是实行常规军与民兵制相结合、平战结合。

李文学率领的彝民起义,从1856年到1876年,历时20年之久。在此期间,起义军所辖地区的农民负担减轻了一半以上。李文学自己“富而粗食,贵而素服”,深受当地农民的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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