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75页(1783字)

太平天国时洪仁玕着。中国近代第一个主张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纲领。洪仁玕(1822-1864),广东花县人,太平天国时期被封为干王,总理朝政。《资政新篇》就是他向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提出的施政纲领。

《资政新篇》的内容,包括“用人”及“设法”两大部分。书中指出:“盖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它认为“用人”及“设法”两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而且决定着朝政的治乱兴衰。

在“用人”方面,书中提出“禁朋党之弊”的主张。这是针对太平天国内部已发生严重分裂的惨痛教训,严防其再度发生而言的。他主张一旦发生“结盟联党之事”,“宜潜消其党,勿露其形”;“若发泄而不能制,反遭其害,贻祸不浅”为了实现太平天国的“新天新地新世界”,书中希望通过禁朋党之弊,使太平天国将士“真心实力,众志成城”。

在“设法”方面,包括“风风类”、“法法类”和“刑刑类”三部分。

“风风类”的主要内容,是提倡西方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改变中国长期封建社会所造成的闭塞落后的风气。洪仁玕主张将拜上帝会的教义,即基督教关于“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说,视为“上宝者”加以推崇;将各种有用之物,诸如火车、轮船等先进交通工具,钟表、寒暑表等仪器、仪表,视为“中宝者”,这些西方的物质文明,是“夺造化之巧”,“正正堂堂之技”,“永古可行者”。他指出“男子长指甲,女子喜缠脚”、“养鸟斗蟀”、“金玉粉饰”之类,“皆小人骄奢之习”,是封建陋习,在扫除之列。而“画美艳,金玉精奇,非一无可取”,但只能“是宝之下者”。他主张推广“厚风俗之法”,使“民有美举”,“不刑而自化,不禁而自弭”。

“法法类”是《资政新编》的核心,主要内容是指出全面效法西方资本主义,建立新式工业、矿业、交通等国民经济部门的方案和主张。书中提出二十九条建议,其中最重要的是广泛建立和发展新式工矿交通事业及采用资本主义经营原则有关的部分。诸如:“兴器皿技艺”,即鼓励兴办新式工业,依据所造之物“精奇利便”的程度,以及有益与无益的程度,加以赏罚。“兴宝藏”,即鼓励发展矿业,广泛发掘“天财地宝”。“兴车之利”、“兴舟楫之利”,即鼓励制造“坚固、轻便、捷巧”的交通工具;修筑宽阔通达的道路,兴修水利工程;建立邮亭、书信馆等先进通讯设施。另有“兴银行”、“兴医院”、“兴保人物之例”、“兴市镇公司”、“兴跛盲聋哑院”、“兴鳏寡孤独院”等等。

为了保证建立和发展上述种种新式企事业,《资政新篇》提出必须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原则。首先,依靠“富民”,即依靠当时在香港、上海等与外国资本有较密切联系,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商人和地主。其次,采用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再次,实行资本主义的利润制度。如兴办银行的富民“皆准每两取息三厘”;兴宝藏的富民,允许获。取“十之二”的利润。最后,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制度。

“刑刑类”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如何建立和健全法制的问题。洪仁玕主张先教以“天条”(太平天国有关条例),后齐以国法,采取“善待轻犯”,“恩威并济之法”。

《资政新篇》还提出对付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的两项主张。其一,“柔远人之法”。主张内修国政,外示信义。与外国交往中,避免用“轻污文字”,干“口角取胜之事”,以礼义待人。允许外国“技艺之人入内,教导我民”,但不得深入内地,不得违法。其二,“与番人并雄之法”,即主张与外国在经济方面竞争。

《资政新篇》提出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主张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纲领。但在太平天国的革命形势已急转直下的情况下,无法实施,也无法流传。因而对挽救太平天国危机以及对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均没有发生影响。尽管如此,《资政新篇》作为19世纪中叶农民起义队伍中的一种独特的经济思想,无疑是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上的一份宝贵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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