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约翰·斯图亚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332页(1419字)

【生卒】:1806—1873

【介绍】:

19世纪英国着名经济学家兼哲学家。生于伦敦,是詹姆斯·穆勒的长子。自幼聪慧能文,未进学校,在父亲教育下自学成才。17岁入东印度公司,52岁退休。在公司任职时曾主管与印度各邦联系事务。1865年被选为国会议员,1873年在法国阿维尼翁城逝世。

穆勒从事学木活动的主要时期是19世纪40年代。这时英法两国的资产阶级都已夺得政权。由于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也日趋尖锐化。1842年英国掀起了群众性的宪章运动,1848年法国爆发了二月革命。与此同时,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在英法广泛流传。时代的这些特征在穆勒的创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他的经济学着作有:《略论政治经济学的某些有待解决的问题》(1844年)、《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1848年)。后者是他的经济学代表作,曾长期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必读教科书。此外,他还写下了着名的哲学着作《逻辑体系》,以及其他许多论文和着作。

《政治经济学原理》的主要特征是折衷和调和。这首先表现在穆勒把生产和分配割裂开来,认为生产规律是永恒的,分配规律是暂时的、可变的。由此他得出了可以不改变生产关系,而通过立法手段改变分配关系来消除资本主义种种弊端的改良主义结论。

在价值理论上,穆勒的折衷主义表现为将各种庸俗经济学观点综合成一体。他否认价值实体,以交换价值代替价值,认为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关于价值决定,他区分3种情况:第1类商品如古董、名画,供给数量绝对有限,其价值由供求关系决定。第2类商品如工业品,数量可以大量增加,但单位生产费用不变,其价值由一般单位生产费用决定。第3类商品如农产品,其价值由必要供给量中成本最高单位的生产费用决定。

穆勒认为生产费用的主要因素是劳动。劳动既有直接投入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包括生产资料所含过去劳动。在生产者是实行垫支的资本时,劳动可以用工资表示。此外,构成生产费用的还有资本。

在分配理论上,穆勒同样只是综合前辈的学说。其地租理论来自李嘉图等人;工资理论重复了由最低生活费用决定说;关于利润,他采纳了西尼尔的“节欲”论和萨伊的观点。不过,在工资和利润的数量关系上,他坚持了李嘉图的正确学说,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对立。

克思指出,不应当把穆勒和一味吹捧资本主义的辩护士等同看待。

穆勒在青壮年时代,积极宣传自由主义,反对专制制度。到晚年倾向社会主义,同情劳动人民,尤其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分配不均深表愤慨。由于他最终未能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作出抉择,因此,他一方面赞成进行小规模社会主义试验;另一方面又主张实行诸如征收土地增殖税、废除长子继承制和财产世袭制等一些改良主义措施。

穆勒的经济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向庸俗经济学过渡时期的特点,他的思想上的矛盾和经济理论上的折衷主义,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破产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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