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塞尔,弗里德里奇·弗雷赫尔·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345页(1035字)

【生卒】:1851—1926

【介绍】:

奥地利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生于维也纳,其父是高级政府官员(被封为男爵)。维塞尔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早期兴趣在历史和社会演变规律上。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在1871年发表后,他的兴趣转向了经济学。1871年毕业后到政府任职约10年,其间曾去德国几个大学工作两年。1884年在维也纳大学任讲师,不久转到布拉格的查尔斯大学任教授,在该校工作了14年。1903年接替门格尔的职位,任维也纳大学教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在奥地利议会上院任职,后来成为奥匈帝国的最后两届商业部长,奥匈帝国垮台后回维也纳大学任教,重新研究社会学与奥匈帝国垮台问题。主要着作有:《经济价值的起源与主要法则》(1884年)、《自然价值》(1889年)、《社会经济学》(1914年)。

维塞尔继承、阐述和发展了门格尔的经济学说。他和庞巴维克都是门格尔的继承者、奥地利学派的重要代表(庞巴维克是他的同学和妹夫),但他们两人对门格尔思想的阐述和发展是有差别的。庞巴维克的发展主要在资本和利息理论方面,而维塞尔的发展则主要是成本理论和分配理论。维塞尔首创了边际效用这一名词。1876年他首次提出了用边际效用分析方法来分析成本,他在8年后出版的第一本着作《经济价值的起源与主要法则》中详尽地阐发了这一观点。他和门格尔一样,认为效用是价值的唯一原因。他的新发展在于将边际效用分析用来分析成本,他把成本解释为“牺牲了的效用”,是放弃了在某一项用途上的效用而把它用到其他项用途上。他的这个观点被后人称为机会成本。至于生产要素的价值,他认为是通过把最终产品的价值的有关部分转嫁(Imputation,这一名词也是维塞尔首创的)给生产要素来决定的,这样,他实际上和门格尔一样,把价值的形成看作是一个循环过程。在生产要素数量既定的情况下,各行各业对生产要素需求的竞争,将使生产要素最终在每一种不同的用途上挣得同样的收益。由此可见,他的分配理论中也包含了机会成本的思想和边际效用分析。他的《社会经济学》被认为是系统阐述了奥地利学派的一般经济理论并带有维塞尔独特风格的一部着作,其中的很多观点成为后来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不完全竞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的教书生涯中,他还研究了货币、税收、中央指导经济中价值的决定、如何把效用理论应用到公共财政之中,以及经济政策和社会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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