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路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27页(829字)

【生卒】:1811—1882

【介绍】:

法国史学家,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生于德里,父亲和祖父均为保皇党分子。1793年雅各宾专政时期,祖父被革命法庭处死,父亲逃亡。童年在外祖父家乡科西嘉度过,生活穷困。复辟以后,因得到路易十八发给的抚恤金才得以上学。先后就读于罗得斯大学和巴黎大学,课余时间从事抄写和当家庭教师。曾给巴黎的民主派刊物《良知》等撰稿。1838年,创办《政治、社会和文学进步评论》。1839年在该刊发表《劳动组织》。次年出单行本,销行甚广,在工人阶级中声望大增。1843年起任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报纸《改革报》编委,先后写了《1830-1840十年革命史》和《法国革命史》,以及《社会主义:劳动权》、《社会主义问答》等着作。1848年法国2月革命后,以社会主义工人代表身分参加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任不管部部长。不久,临时政府根据他的建议,决定成立处理工人问题的委员会,会址设在卢森堡宫,并由他任主席。在此,他充当劳资纠纷仲裁人,呼吁工人忍耐让步,跟资产阶级合作。马克思称这个“卢森堡委员会”为“社会主义的礼拜堂”,任务是“发现乐士,宣告新福音。”因而“与任何尘世的国家政权机关不同,他们既没有任何经费预算,也没有任何行政权。他们得用自己的头去撞击资产阶级社会的柱石。”5月,临时政府被五人执行委员会取代,他于是被排斥在政府外。执行委员会否决了他设立“劳动和进步部”的提案,并下令解散了“卢森堡工人委员会”。6月巴黎工人起义,他没有参加,却遭到指控与追究,不得不离开法国。8月,流亡伦敦,成为在伦敦的法国小资产阶级流亡者的领导人之一。在侨居英国20多年间主要从事历史着述,写了《1848年革命史》、《英国十年史》、《关于英国的札记》等。1870年回到法国,次年当选为国民议会议员。巴黎公社起义发生后,他以“调和”作幌子阴谋解散公社的武装,失败后逃往凡尔赛。1882年1月去世,资产阶级政府曾予以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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