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托马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36页(684字)
【生卒】:1737—1809
【介绍】:
美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出身于英国平民家庭,先后当过教师、店员、税吏等。1774年移居北美,积极投身于殖民地人民的抗英运动。曾担任过报刊编辑、格林将军的副官、大陆会议外交委员会秘书等职。1787年去欧洲,并参加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被选入法国国民议会。后因反对处死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同雅各宾党人政见不合,1793年12月被捕入狱,1794年7月获释,1802年返回美国。主要着作有:《常识》(1776)、《林中居民的信札》(1776)、《人权论》(1791-1792)、《理性时代》(1794)等。
潘恩在政治思想方面信奉理性、天赋人权、自然法和契约论等学说,反对社会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抨击君主专制制度,主张建立代议制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他不仅为美国独立战争进行了出色的辩护,坚决主张美国建立独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而且还热情地赞颂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有力地回击了英国政论家柏克(1729-1797)对法国革命的攻击。潘恩认为一个国家的宪法不是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政府的人民的决议。政府只应由宪法产生;英国没有宪法,英国政府是由征服而产生的。他还提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立法权是人民不可转让的权利;人民认为需要的话,他们有权废除任何不适当的政府;政府的目的应在于保障人民的权利、自由和安全;民主共和国应该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专制政体下,国王便是法律,在自由的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