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37页(1047字)
研究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参考文件,近代西方有关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的重要理论着作,对19世纪以来许多西方国家宪法的形成产生过长远的影响。作者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都是美国建制初期重要的政治家兼理论家,代表了大资产阶级和上层种植园主的利益。
论证新诞生的美国需要建立统一的全国政府以代替松散的邦联,为促进北美十三州的代表会议批准新宪法提供理论依据,是文集作者们的贡献之一。文集反复论证了,成立联邦不仅对美国国内各州的和平和自由,保卫美国不受欧洲强国的统治侵略至关重要,而且也是促进大规模商业和经济繁荣的必经之途。为了论证建立统一的、强而有力的全国政府的必要,作者不是以流行的自然权利说为出发点,而是提出所谓性恶论和两类人观点。出于对谢司起义的仇视,作者们相信在自私、贪婪、怨恨、竞争、复仇、破坏等等情感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各州之间、各党派间乃至国际上,经常的战争和动乱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凭据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约束人们软弱的情感。与此相关,作者们认为在一切社会中,都分为两类人,即少数富人和出身名门的人以及构成多数的人民。美国应该由商人、土地所有者和知识界人士作所有阶级的代表,由一些最优秀的人物管理全国政府。
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联邦共和制理论是文集的中心内容之一。所谓联邦共和国,是两个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作者又称之为复合共和国。它首先承认全国政府和州政府的分权,主张州成为国家主权的构成部分,其主要作法是准许各州在参议院有直接代表,总统有各州议会的参预选出等等。但是联邦政府的权力高于州政府权力,各级官员和公民个人都要服从全国政府的最高权力。
文集作者的又一个理论贡献,是在继承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同时,提出了协调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关系的制衡原则。作法是把权力均匀地分配在三个政府部门,规定每一方相对独立的权力范围以及保卫自身不受其它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同时三个权力又有局部的混合,以达到一种互相控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总统对议会法案有否决权;司法部门有解释宪法的权力,最高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立法机关采用两院制,参院有权赞成或修正众院提出的征税法案,同时议会对行政和司法人员有弹劾权。作者实质上是要强化行政和司法部门的权力,减弱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民主势力的议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