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逊,托马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36页(1111字)

【生卒】:1743—1826

【介绍】:

美国资产阶级民主传统的奠基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是一位中小资产阶级、种植园主的利益的代表人物。

杰弗逊出生在弗吉尼亚州阿尔拜尔郡的沙特威尔,父亲是中等烟草种植园主。杰弗逊自幼熟悉边疆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和地方政府民主自治的传统,这对他后来的政治信仰产生了重要影响。杰弗逊在大学主修法律,毕业后当过律师。1774年写作《英属美洲权利概述》,宣扬资产阶级革命、自由权和十三州独立的立法权。他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成为《独立宣言》的主要执笔人。杰弗逊曾对弗吉尼亚州法律进行过一些重要改革,包括废除长子继承法和限嗣继承法,通过宗教自由法和普及教育的法案。他后来历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副总统和总统。任职期间倡导实行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策和措施。他和汉密尔顿的长期争论,导致了美国两党制的初步形成。杰弗逊晚年回到家乡蒙蒂塞罗的私邸,把主要精力用于创办弗吉尼亚大学。

杰弗逊的政治思想在近代西方具有独特的地位,首先是他丰富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他对天生的不可转让的个人权利的理解,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几项。其中追求幸福的权利,包含下层人民应有基本的劳动权利用以谋求生存。按照理性的推论,杰弗逊曾经设想过废除黑人奴隶制的原则和方法,如主张黑人与白人的自然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采用缓和的步骤解放黑人等。这些想法影响了后来的美国总统林肯。杰弗逊还主张人民有修改宪法和抵抗压迫的权利。他曾经在道义上同情谢司起义,认为人民的暴动可以防止政府的蜕化变质。为了预防革命的发生,他主张美国宪法应该到一定时期就重新审查修改,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这些主张有的已经反映在美国的法律文件里。

杰弗逊丰富了资产阶级民主建设的理论。他主张,人民是国家中一切权力的源泉,每个公民应有平等的普选权。为了保证民主的贯彻,他主张通过普及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以防止出现暴政和独裁。在联邦中央政府,杰弗逊基本同意联邦派的宪法原则。在州以下的基层政权组织中,他主张直接民主,并提出“层层分权”的方案,即在各郡、区直至个人经管的小农场,使每个人都有权力管理属于自己的事务,形成层层的权力等级,防止权力集中到中央一个人或少数人手中,或出现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

杰弗逊又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他懂拉丁语、希腊语、法语等数种语言,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有良好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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