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40页(1114字)

19世纪后半叶英国着名的政治思想家约·斯·密尔的重要作品、西方有关议会民主制的经典着作。该书发表于1867年英国第二次议会改革之前,从理论上阐明了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向土地贵族以及商业金融资产阶级争夺议会领导权的政治要求。

作为资产阶级激进派的思想代表,密尔申述了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利的必要性。他在形式上提出,国家应该把最少的人排除在选举权之外,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所有阶级的人最广泛地参加具体的司法和行政事务。但是密尔特别担心扩大选举权可能引起的两种危险,即议会和控制它的民意在智力上偏低,以及由同一阶级的人构成的多数实行阶级立法的危险。他着重指出,在多数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大多数选民将是体力劳动者,这样必然存在上述危险。密尔反复申明,他讲的代议制政府是代表一切人的民主政体。为了确保这一点,他提出智力标准和由少数有才智的人起指导作用的中心原则。

强调知识、智力在政治机构中的权威地位,是这本着作贯穿始终的思想。作者认为,一个好的政府所依赖的基础,在于它本身智力构成上的完善程度和促进社会才智、美德进步的程度。本书的特点就是围绕这一主旨,侧重于对各种具体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实行的办法。其具体主张如下:

第一,议会把直接的立法事务交给立法委员会。其人选要有政治经验,有长期和辛勤的研究以及训练有素。议会代表立法意志,立法委员会代表立法智慧。议会把问题交给委员会,指示它准备一项法律,后者制成法案后,交议会通过、否决或提出修改要求。密尔还主张统治者通过政治咨询,在知识上接受立法委员会或政府专业顾问的指导。

第二,议会的构成应达到劳动者和雇主两个阶级力量的平衡。要让每一方能左右议会内大致相同的票数。但是上院作为多数群众的“天然领袖”和对抗力量,形成一个反抗民主的核心和道义上的反抗中心。他们代表有教养的少数,其成员应有立法委员、卸任的高级官吏和理论家代表等。

第三,扩大选举权的具体办法。密尔主张某些最贫困的下层人民没有选举权。为了保证少数有知识的人当选,他建议采用比例选举制和复数投票权。前者指使少数有知识的人和多数劳动者不受地域限制,都按比例选出自己的代表,后者指给智力优越的人以两票或两票以上的投票权。密尔还讨论了文官考试制、地方民主措施、地方公民教育等问题。总之,密尔的代议制政府,实质是少数有知识的资产者左右的政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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