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约翰·斯图亚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39页(1096字)

【生卒】:1806—1873

【介绍】:

19世纪英国着名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着作典型的代表了工业革命时期欧美资产阶级的利益。

密尔自幼受到父亲、着名的思想家詹姆士·密尔的严格教育,学习范围涉及希腊文、拉丁文、逻辑、心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后曾就学于孔德,受实证主义哲学影响,又向奥斯汀学罗法,向边沁学功利主义。1823年在伦敦的英国政府印度部任职,长达三十五年。其间陆续写下自己部分重要着作。

1843年密尔的《逻辑学体系》发表。他从英国的经验主义出发,着重对培根的归纳法加以系统化和程式化的发展,提出科学实验方法,对近代逻辑学做出贡献。他预言了演绎法在未来科学中的作用,初步探讨了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关系,但最终把归纳法的作用推向绝对。密尔于1852年发表第三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提出一种“有限度的社会主义”。他以私有财产制和自由竞争为基础,试图减少诸如社会贫困状况等资产阶级社会的弊病。但他把产生这种弊病的原因归于财产的不公平分配,并设想通过一种道德化的合作互助团体逐渐破坏阶级分化,最终达到以合作为基础的社会主义。

密尔的政治思想集中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对国家性质及其职能的观念和要求。1859年他发表《论自由》,鼓吹资产阶级的个性自由发展和自由竞争,主张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1861年发表的《功利主义》阐明了作者的政治哲学基础。和边沁不同的是,密尔强调功利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还有质的差别,即精神快乐高于物质快乐。他主张国家应当奉行不干涉主义,让社会的一切阶级按自己的道路追求自己的好处。密尔在1861年发表的《代议制政府》是关于西方议会民主制的经典着作。其指导思想是加强智力在政府机构中的权威作用。他主张,在极大地扩大公民选举权范围同时,防止所谓立法机关才智偏低和阶级立法的危险,办法是主张议会设立立法委员会,统治者向立法委员会或专业顾问委员会咨询。在选举权问题上,他设想了比例代表制和复数投票权,以加强资产阶级在选举和议会中的地位。密尔从二十年代起还在杂志上发表过许多重要文章。

密尔于1865年当选为威斯特敏斯特的议员,在英国下院任职两年,对英国第二次议会改革起了促进作用。1873年,密尔死于法国的阿维尼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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