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骥,莱翁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43页(938字)

【生卒】:1859—1928

【介绍】:

法国政治思想家和法学家,协作主义政治理论和社会联带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出生于法国的利堡尼。1881年在波尔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886年起一直任波尔多大学法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波尔多大学法律系主任。主要着作有:《1879年以来法国的宪法和主要政治法》(1898)、《法和国家》(1901)、《公法研究》(1901-1903),分两卷:第1卷《国家、客观法和实证法》,第2卷《国家、政府及代理人》、《社会权利、个人权利和国家》(1908)、《主权与自由》(1922)、《宪法论》(1911)、《公法的变迁》(1913)等。

狄骥政治学说的主要思想渊源来自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学家孔德(1798-1857)的实证主义理论和迪尔凯姆(1858-1917)的社会联带主义理论。他运用实证主义方法对西方历史上的传统政治思想和政治概念进行了批判,创立了以社会联带论为基础的政治理论。他对政治问题所作的实证主义研究,在西方被视为现代政治学的发端。

狄骥认为,在任何社会中,人们之间都存在着联带的关系。这种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同求的联带关系,即人们有共同需要,只能通过共同生活以满足这种需要;另一类是分工的联带关系,即人们有不同的技能和需要,必须通过相互交换服务以满足这些需要。社会联带关系是一切社会存在的基础。由此,他攻击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企图掩饰和调和资产阶级社会中的阶级对立。他还提出,由社会联带关系产生的各种社会规范中,法律规范构成最高的客观法,它先于国家而存在,并高于国家的实在法。国家产生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间在政治上的分化。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发号施令,强迫他们服从自己。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要受到客观法的限制,国家的目的就在于实现客观法。狄骥反对传统的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的原则,要求用公务观念代替主权观念,将国家视为服务性机构,认为统治者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主观权利,只有尽实现社会联带关系的义务。国家也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只有个人才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联带关系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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