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57页(1524字)

【生卒】:1905—1976

【介绍】:

中国现代社会学家。浙江余姚人。1924年考入北平燕京大学主修社会学,1928年毕业留校攻读研究生课程并兼任助教工作,讲授犯罪学。此间,在前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赞助下,他率领学生对20个城市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收集了大量犯罪案例和统计资料,为以后的犯罪学研究打下了基础。1930年,严景耀任前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助理,后经该院总干事杨杏佛先生的推荐,代表中国参加在捷克斯洛伐克举行的国际监狱会议,并顺道访问了苏联、法国和美国。后来,在美国纽约社会服务学院和芝加哥大学进修。1934年,以《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这篇论文获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1935年回国后,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在“一二·九”运动中,严景耀给予进步学生以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同时积极参加了北平和天津进步教授组织的华北文化界抗日救国会,遭到国民党政府迫害,不得不离开燕京大学,转到上海,任上海工务局西牢的助理典狱长,专管儿童犯。在此期间,他一面研究儿童犯的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研究儿童犯罪的原因和释放后的出路,一面在东吴大学兼任社会学教授,讲授犯罪学。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严景耀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在学校讲授社会运动史,其内容主要是世界革命史,深为学员们的信任和崇敬。同时,参加“复社”的活动,翻译斯诺的《西行漫记》,出版《鲁迅全集》。他在郑振铎主编的《民主》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鼓吹民主的政论性文章。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积极参加民主运动。1947年,回到燕京大学,讲授社会学概论、犯罪学、社会变迁、法律与社会秩序、教育与社会等课程,受到学生的欢迎。

新中国成立后,曾担任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和代理法学院院长职务,讲授政治课,并兼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1952年院校调整,他和钱端升等筹办北京政法学院,并担任该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1973年,他任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研究国际关系问题。1949年,他曾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954年后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

严景耀主要从事犯罪学研究。作为一个学者,他治学严谨。为了搜集有关犯罪学的第一手材料,他曾在北平第一监狱当一名志愿“犯人”,与犯人共同生活。许多犯人为他的热情和诚挚的精神所感动,纷纷把埋藏在心头很久、从未向法庭供认过的、讲出来会加重刑罚的情况讲给他听。严景耀通过这些方法了解了犯人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以及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同时从看守和警察方面了解了监狱的情况,发现了监狱的黑暗内幕。根据这些调查收集的资料,在《社会学界》杂志上发表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中国监狱问题》、《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等多篇论文。

《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是严景耀的一部重要着作。在该书中,他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根据大量材料研究了中国的犯罪问题。通过科学的分析,他得出结论:犯罪不是完全由个人生理或心理缺陷或变态造成的,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社会发生的剧烈变化——连年的军阀混战、帝国主义的不断侵略、天灾人祸连绵不断、国民党政府的统治……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个社会学者在三十年代就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在书中,他还以进步的、科学的观点、同情的态度论述了共产党进行艰苦斗争所付出的血的代价和共产党员坚贞不屈的精神,从而表现了一个进步学者的明确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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