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赫伯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62页(1328字)

【生卒】:1820—1903

【介绍】:

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1820年4月27日出生于英国中部的德比,父亲是中学老师,父母对宗教信仰持有异议,这对斯宾塞的不附合精神的形成有很大影响。斯宾塞自幼体弱多病,不能接受正规教育,学习主要靠父亲、叔父的指教和自学。1837年到1841年间担任铁路工程师的工作,以后无固定职业,靠撰稿为生。1842年他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政府问题的论文,收集在《政府的适当权限》一书中,其后来的许多宏论在此已见端倪。1848年斯宾塞担住伦敦《经济学家》杂志的编辑,1851年出版其第一部书《社会静学》,书中提倡自由放任主义和进步原则。1853年,他得到了一笔遗产,从此放弃编辑工作,专事写作。1860年起斯宾塞开始构建其宏大的包罗万象的“综合哲学”体系,到1893年方告完成。这个庞大体系包括有《第一原理》(1862)、《生物学原理》(1864-1867)、《心理学原理》(1870-1872)、《社会学原理》(1876-1896)和《伦理学原理》(1879-1893)。

斯宾塞一生持清教戒律,生活俭朴、孤僻,终身未娶,并患有严重神经官能症和失眠症。斯宾塞悲坎的生活在另一方面得以补偿。他知识宏博、着述极多,成为重要的实证主义哲学家。他认为,科学的对象局限于经验所能及的现象范围,而在现象和经验的后面有一种神秘的“无始无终的无条件的”“力的持久性”在起作用。他信奉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反对超自然主义,同时强调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的重要性。他赞成进化的原则,认为进化的实质是事物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化,而决定这种进化的乃是“力的恒久性规律”。

斯宾塞分知识为三类:不相联系的最低级知识,部分有联系的科学和完全相联系的哲学。他力主用他的“综合哲学”取代中世纪的神学体系。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他认为社会不同于生物体,是无整体意识的。社会是为了个人而生存的,而不是相反。斯宾塞强调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而存在的可能性,他认为社会是一个联系的实在的统一整体。社会学应对各种社会现象作广泛的研究。在方法论上,他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被认为是社会有机体论者的创立者。他认为,发达社会和生物有机体都有支持(营养)系统、分配系统和调节系统。社会是向前渐进的,社会进化是不断个性化的过程。一个社会的初期,异质性并不大,结构和功能都很简单。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劳动分工的加强,异质性增多,结构和功能日趋复杂,从而进化到复杂的文明社会。具体来说,人类社会是由强制合作的军事社会向自愿合作的工业社会演进的。斯宾塞不赞成直线进化的观点,认为进化是多线的,进步不是绝对的,相反,倒退是有可能的。

斯宾塞一生没有得到过学位,故其思想在当时影响甚小,只博得一些普通读者的欢心。他受过孔德的影响,但其主要思想是独立形成的,他不同意孔德三阶段定律,反对把人类精神看作是社会进化的实体。他注重经验研究,应用了许多民族学资料,从而使孔德以来的社会学更加具体化、经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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