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例字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2页(227字)

指六书正例之外的字。主要有:(1)反文。将固有之字反写而另成一字。如“正”反写而成“乏”,“可”反写为“叵”。(2)倒文。将固有之字倒写而另成一字。如“人”倒写而成“匕”(古“化”字),“首”倒写而成“县”(音xiao)。(3)省文。将固有之字省去一些笔画而另成一字。如“子”省去右臂而成“孑”,省去左臂而成“孓”。这几类字有的被认为是象形字的变例,有的被认为是指示字的变例,有的又被认为是会意字的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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