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90页(248字)
①指《广韵》卷末所附《辨十四声例法》的十四声。即:开口声、合口声、蹴口声、撮唇声、开唇声、随鼻声、舌根声、蹴舌下卷声、垂舌声、齿声、牙声、腭声、喉声、牙齿齐呼开口送声。从每声之后的例字看,有的是从声母分的,有的是从韵母分的,标准参差驳杂。它是早期音韵学家对汉语进行语音分析的结果。有人认为是等韵字母的胚胎。②指清代华长忠《韵籁》对汉语声母的分类。即喉、舌头、舌上、半舌半齿、正舌、唇外、唇内、正齿、齿上、半喉半牙、轻齿、重齿、轻牙、重牙等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