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42页(192字)
①写作诗赋所用韵书。《广韵》分二百零六韵,注同用独用规则,为诗赋押韵准绳。其后又有《礼部韵略》之书流行,成为官韵。南宋刘渊增修《礼部韵略》始并同用者为一百零七部,元代阴时夫《韵府群玉》又并为一百零六部,即后世通行之“平水韵”。清代《佩文诗韵》因之。②明清人特指平水韵一系韵书。清代人又特指《佩文诗韵》。③古音学上指《诗经》的押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