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韵凭切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56页(170字)

等韵门法之一。指切上字为照组字时,不论切下字属何等,被切字均列韵图三等。如脂,旨夷切,下字“夷”韵图列四等,而被切字“脂”列三等;又茝,昌绐切,下字“绐”在一等,被切字“茝”则在三等。但,充山切,本亦属此类,韵图却依切下字等第列于二等,则为例外,另一门法“三二精照寄正音和”即为此例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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