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名词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34页(319字)

①表示特有的人或事物的名称的名词。如“李逵”、“北京”、“长江”等。一般情况下不受数量词修饰,但有时也可以,如:“中国要是有两条长江,情形就不同了。”“有两个李逵,一个是真李逵,一个是假李逵。”②简称“专名”。逻辑学术语。指单一对象的命名表达式。按其结构可分为简单专名和复合专名。前者由不可分割的简单符号组成,如“张飞”、“上海”等。后者由简单符号复合而成,如“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女子排球队”等。关于专名如下问题的研究构成专名理论:专名如何指称对象?专名是否有涵义?如有,什么是专名的涵义?如何确定专名的涵义?专名是否表达概念?专名是否有内涵或外延?怎样分析专名与摹状词的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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